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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京都外滩壹号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案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7-5-14 12:28:52 点击数:

2016年7月11日下午14时20分许,由被处罚人劳务分包施工的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状元片区状元北ZY-Zb01-030-1地块(京都外滩壹号),在基坑施工过程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物体打击事故,已经本机关立案调查,现调查终结。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鸿厦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情况的报告》(温住建〔2016〕62号)和相关材料,认定被处罚人存在以下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及时更新完善;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根据人员调动及时更新;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设备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以上事实,有相关材料和询问笔录为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四条第(一)、(三)、(十一)项和第十五条及《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三)、(十一)项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厅向被处罚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浙建罚告字〔2016〕第42号)。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处罚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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