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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存在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7-5-14 12:32:26 点击数:
      杭政储出[2013]10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属于非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发包方式。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杭州保利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承包中标单位为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处7万元罚款。按相关处罚规则,对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处以7万元的罚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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