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发律师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都是征地拆迁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手段。
被征收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补偿标准严重过低,不能满足日后正常生活的;
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政府强制征收土地,或者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就可以起诉。
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协议的。如果补偿协议上约定何时安置,到时如果政府没有进行安置,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当农用地被征收后,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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