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最新索赔动态,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行政律师

任子行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行政律师

经查明行政律师,任子行存在以下事实:

2015年3月,任子行收购亚鸿51%的股权;2016年8月,任子行增持亚鸿5%的股权;2017年7月,任子行收购亚鸿剩余44%的股权,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行政律师。自收购后,亚鸿一直独立运营并基本沿用了任子行收购前的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2018年起,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创新项目,均由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通过上述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行政律师。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证监局决定:

一、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行政律师,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景晓军、林飞给予警告行政律师,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强、马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行政律师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损失行政律师

任子行索赔条件如下:

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300311任子行,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行政律师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行政律师

谢保平金融律师团队简介:

谢保平律师团队已有 100余只股票维权成功,累计帮助数千名当事人追回款项行政律师。谢保平律师曾接受央视财经、经营报(英文版)、时代财经、大众证q报、上游新闻、新闻周刊等多家权威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团队代理的永林案、和佳案、聚龙案、华鼎案、冠福案、思创案、中潜案、赛为案、南卫案、红相案、新智案、未来案、长园案等被审理法院选为示范,为同类处理提供借鉴,其中和佳案入选“广东法院2024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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